泰兴市金沙体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产保险项目
泰兴市金沙体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产保险项目
项目编号:22-01-2023-01FW-0001
1.项目概况及招标条件
泰兴市金沙体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现有两条(350t/d和450t/d)垃圾焚烧生产线, 日处理量可达800t/d,二期项目汽轮机组已完成并网试运行,注册资本为22295.549203万元整,经营范围为生产电力、热力(包括垃圾焚烧发电、发热)及其副产品(煤灰渣、炉渣),管道运输(蒸汽)。招标人2023年度财产保险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现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进行招标。
2.报价范围及要求
报价范围为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公众责任险;免赔额以损失金额的10%或5000元计,二者以高着为准。具体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
本项目控制最高含税总价¥1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为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的供应商为合格投标人。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国和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分公司/支公司,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有开具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资格,投标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法人主体注册资本金¥150亿元以上。
(3)财务要求:财务状态良好,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业绩要求:自2020年以来,至少具有一个类似本招标项目的承保业绩,且单个合同一次性投保金额不少于2亿元。
(5)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以来,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无正在公示期间的不良行为。
(6)投标人自2020年以来,无因违约或履约不当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及
诉讼记录,无被禁止市场准入和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情形,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违纪、违法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
(7)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须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本项目合同签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请投标人于2022年12月02日起~12月08日止,上午09:00至下午17:00(双休日除外),
完成对招标人项目实施现场的踏勘及服务方案的可行性论证确立后,持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泰兴市金沙体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综合部 报名并免费领取竞争性比
选招标文件。
5.竞争性比选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竞争性比选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5日09时00分。
递交地点:泰兴市金沙体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财务部 任海军(电话13952660138)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比选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采购项目发布公告的媒介:金沙体育(/
)网上发布。
7.凡对本次竞争性比选报价项目有疑问,可现场核实或请以书面形式与泰兴市金沙体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徐晓明(综合部):18961035961 邮箱:741093243@qq.com